2006年1月1日,星期日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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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古生物化石走私案开审
本版文字 余春红 李稹 朱兰英 朱乔夫 仇健

  因涉嫌走私、倒卖2925件珍贵古生物化石,加拿大华裔朱春林等人于2005年11月1日在金华市中级法院接受第一次审判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,浙江海关查获的最大一起古生物化石走私案。
  曾是大学教师的朱春林在朱小刚的陪同下,两次向辽宁锦州人于彦君、于丽春购买化石,包括潜龙、满洲龟、鹦鹉嘴龙等品种,并将化石夹藏在装载根雕奇石等货物的集装箱中走私,2003年底走私出境时被金华海关缉私分局查获。经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鉴定,该批古生物化石中含鹦鹉嘴龙等三级化石489件,相当于国家三级文物;王冠虫等一般化石597件,相当于国家一般文物,其余化石48件,上述化石均禁止出口。
  这起案件上演了走私与反走私、正义与邪恶之间的较量,最终国家珍贵文化遗产得以保护。“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”,法律看牢了国门。